2024年10月17日,元谋县红十字会组织县妇联、团县委、县人民医院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向元谋县红十字会提出资助申请的1名贫困家庭白血病患者进行评审,经评审,认为该名申请人符合资助条件,决定对其进行资助。
同时,根据《元谋县红十字会白血病救助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元谋县红十字会10月17日研究,决定资助1名贫困家庭白血病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金1万元人民币。
现将上述资助情况公示如下:
一、李爱娥,元谋县黄瓜园镇居民。2021年9月30日,李爱娥患重大疾病后一直在住院及门诊治疗。
经评审,决定资助李爱娥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黑绍涵,元谋县新华乡居民。2022年7月,黑绍涵患重大疾病后一直在住院治疗。
经元谋县红十字会研究决定,资助黑绍涵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资助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红十字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通讯地址:元谋县红十字会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102号(元马信用社二楼),邮编:651300。
监督电话:0878—8211553。
元谋县红十字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