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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及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突出重点上下贯通抓好群众身边15件具体实事”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全力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元谋县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菜霸”、“矿霸”、“村霸”“乡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和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征集范围

(一)严打“菜霸”、“矿霸”、“村霸”“乡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方面。

1.在果蔬菜交易环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或者垄断果蔬菜交易,不准他人竞争收购,恶意压价以及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菜霸”黑恶势力犯罪。

2.在运输、物流、集贸市场等行业强拉强运、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黑恶势力犯罪。

3.在矿产资源开发、砂石开采、土地流转等过程中出现的巧取豪夺、强拿硬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

4.通过暴力、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以此控制或影响基层政权,严重破坏选举公正性和基层民主制度的行为。

5.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派、称王称霸、逞强斗狠、行凶作恶、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

6.使用非法拘禁、绑架、威逼、殴打他人等手段非法讨债,插手各类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 黑恶势力犯罪。

7.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抽头放水”,组织卖淫、吸毒贩毒等黑恶势力犯罪;经营、操纵、包庇“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

8.在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开发等过程中出现的强取豪夺、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垄断市场资源的行为。

9.未经合法程序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盗采砂石等集体资产行为。

10.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筑项目等过程中,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11.诬告陷害、虚构事实、发布负面舆情等对党中央、国家领导人、党委政府、相关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严打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方面。

1.生产、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2.生产、销售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的。

3.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4.在食用农产品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兽药的。

5.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

6.在食用农产品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7.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8.在畜禽屠宰相关环节,对畜禽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9.伪造或冒用他人品牌、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等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等行为;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标识的。

10.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如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可采取电话、电子邮箱、信函、上门等方式进行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110,0878-6016110(扫黑办),

0878-8317227(环食药侦大队)

2.来信来访地址:元谋县元马镇源达路80号元谋县公安局,

邮政编码 651300。

元谋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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