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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工伤认定公示(2024) 第8号

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作者:文任宇   来源:元谋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郑佐涛、罗富、王金元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郑佐涛,2023年9月15日凌晨3:00分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一期)室外附属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管理时,途经1#楼前室外楼梯处不慎踩空摔倒,导致左足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二、永平成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浇筑工罗富,2024年7月8日10:30分左右,在牟元高速公路4-2项目龙川江大桥2号桥墩左幅安装模板时,不慎踩滑掉落在安全操作平台上,导致左手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三、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元谋县分公司凉山烟叶站站长王金元,2024年3月13日调到姜驿烟叶站工作。2024年5月14日至15日,王金元计划在江边乡、姜驿乡下乡。2024 年5月14日早上王金元乘公司公车到江边乡卡莫烤烟点查看烤烟移栽、种植地块定位、金马村电烤房建设情况后,17时左右从江边乡金马村前往物茂乡湾保雪茄烟基地。20:30分左右王金元在物茂乡湾保雪茄烟基地就餐结束后,去基地母亲住宿处看望母亲期间,21:00分左右感到身体不适,被亲属送往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诊治,于2024年5月15日2:29分抢救无效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政策规定,不予以认定或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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