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对象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服务群众 |
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攻坚专项行动 |
贯彻落实《楚雄州全民医疗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5年)》(楚云政办发〔2022〕28号)、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全民医疗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开展参保宣传动员,分类实施参保扩面,精准推进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已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人100%参保。 |
|
医保码应用及医保移动支付 |
加大医保码激活应用宣传,进一步提高医保码和医保移动支付的使用率和结算率,积极推进医保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
|
推动2023年版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 |
组织参与集采的定点医药机构召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座谈会议,督促医院及时配备使用谈判药品,并与医院签订配备承诺书。向社会公布国家谈判药品配备情况。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常态化,提高参保群众够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
|
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 |
推动“国家组织第九批药品集采”、“省际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采”、“省际联盟国家集采接续采购”、“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采”、“省际联盟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集采”、“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云南省落地执行,持续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促进省际药品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
2 |
服务基层 |
家庭医生签约 |
贯彻落实《云南省医保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引导合理有序就医,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登记、考核、服务费用结算闭环,切实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 |
|
持续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延伸办、下沉办 |
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3年版)》和《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经办事项服务下沉乡镇、村(社区)及延伸村卫生室经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坚持医保领域实现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原则,推动医保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实现乡镇便能办理的不少于15项,村(社区)能办理的不少于7项,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延伸。 |
|
推进医保服务“村村通”村级项目建设 |
争取在全州率先开展医保服务“村村通”村级项目建设,待上线运行后可实现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全流程免带卡免手机操作。 |
|
3 |
服务企业 |
做好企业参保服务 |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参保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不断优化办事服务,积极开通涉企诉求“直通车”,线上线下受理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医保服务企业的质效。 |
|
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申请办理 |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对申请加入协议的医疗机构和“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核查,按政策认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办节。加强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对到期的及时组织签订协议,做好日常检查稽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机构资质和服务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