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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工伤认定公示(2024) 第6号

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作者:文任宇   来源:元谋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文智贤、代保卫等7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卫生院中医科护士文智贤,2024年4月26日下午骑摩托车去能禹卫生院上班途中,14:24分左右,在元谋县108国道政务大厅路段处发生负次要责任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元谋宏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工代保卫,2024年1月25日16:00分左右,在元谋县工业园区金雷片区(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地块三EPC二标施工现场双层活动脚手架上做消防管道喷淋工作时,从脚手架上摔落致左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三、楚雄滇中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制工人牟玉源,2024年4月2日12:20分左右,根据班组长的工作安排,在元谋县元马镇甘塘果然好基地进行移杆移线工作时,从电线杆上摔下导致右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四、云南后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泥工刘超,2024年5月4日9:30分左右,在元谋县源达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幼儿园1-2栋3楼楼梯间抹灰时,不慎从架子上摔落导致肋部、胸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五、云南后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油漆工肖贵海,2024年5月9日11:30分左右,在元谋县源达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学生宿舍楼一楼搬运涂料至吊篮时,左手指不慎被涂料桶砸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六、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木工杨国富,2024年5月2日15:00分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二期)三标段10#楼二单元六楼进行楼梯斜板支模时,不慎踩滑跌落致肋部、面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七、元谋新欣广告策划制作有限公司工人周光剑,2024年5月10日晚上,在元马镇凤凰湖公园广场搭建2024年5月11日上午举办的“第九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元谋赛区启动仪式”会议背景板,23:50分左右,不慎踩滑从人字梯跌落导致左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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