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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2024年度建设项目和实施主体的通告

日期:2024年05月20日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局    点击:[]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产粮(油)大县中央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建[2024]3号)《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建设项目和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全县十乡镇。

(二)建设期限。2024年1月-12月。

(三)建设项目。冬繁基地建设、新品种研发及技术创新、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由从事种子、种苗“育繁推”工作,且注册地在元谋县内的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研究讨论择优确定建设项目和实施主体。申报对象在种子、种苗“育繁推”工作中有一定新技术研发推广服务能力,设施化改造提升效益明显,品牌培育强,营销渠道畅,联农带农强,示范带动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申报项目已享受过同类补助奖励的,不得重复参加遴选。

三、项目申报内容

(一)冬繁基地建设

1、建设内容。按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冬繁基地1万亩。在元谋县辖区自有育繁种基地内实施土地平整,田间道路、沟渠、水池修建,种植棚、晒场、农机仓库、种子储藏库建设,智能水肥一体化、输水管道、数据监控与收集系统、物理杀虫灯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智慧农业建设。

2、补助内容及标准。重点对智能水肥一体化安装、数据监控与收集系统安装等智慧农业建设进行补助;对田间道路、沟渠、输水管道、水池、种植棚、晒场、农机仓库、种子储藏库等建设适当补助;种植大棚每亩补助3000元,智能水肥一体化每亩补助1000元,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基础设施建设的35%。

3、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二)新品种研发及技术创新

1、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发明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元谋县实际鼓励注册地在元谋县内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审定、登记,引导技术成果转化。对注册地在元谋县内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2023年以来取得的种业领域知识产权相关成果进行奖补,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审定、登记及种业生产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种子生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

2、补助内容及标准。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每个补助4万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每个补助2万元、植物新品种权每个补助0.5万元、农作物品种鉴定每个补助0.25万元;发明专利每件补助0.4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补助0.2万元;制定云南省地方种业标准每个补助2.5万元、制定楚雄州地方种业标准每个补助1万元、制定团体种业标准每个补助0.5万元。

3、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1、建设内容。按照“政府贴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投入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撬动种子种苗“育繁推”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子种苗生产与市场营销(含电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3年贷款(含续贷)用于种业产业发展有关的经营活动进行贷款贴息补助,推动元谋种业产业提质增效。

2、补助内容及标准。按贷款实付利息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单笔贷款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给予贴息补助;每笔贷款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所支付贷款利息金额的50%;以户为单位,每户贷款贴息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四)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

1、建设内容。主要围绕健康蔬菜种苗培育、嫁接蔬菜种苗培育、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观摩培训等方向发展,以育出“希望苗”、收获“致富菜”的发展思路打造“生产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经营产业化”的优质种苗繁育基地,为全县蔬菜稳产、丰产,实现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从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元谋县种业高速发展完善动力系统。鼓励和扶持种业企业开展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在元马镇、黄瓜园镇、物茂乡等十乡镇新建350亩工厂化育苗基地。

2、补助内容及标准。项目重点支持钢架大棚、育苗床、灌溉工程等建设及播种机购置。每亩补助2万元,具体根据当年建设情况确定,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投资的25%。

3、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2024年度建设项目和实施主体的通告”,期间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从事种子、种苗“育繁推”工作的县内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项目遴选工作会议。

(二)主体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到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

(三)遴选公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科研院所、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初步核查、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初选名单,提交县农业农村局研究讨论确定实施项目和实施主体。对确定的项目和实施主体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限

(一)冬繁基地建设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填写“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表”“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XXX冬繁基地项目建设投资预算表”“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XXX冬繁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31日17:30时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新品种研发及技术创新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填写“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报账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PDF扫描版(相关证书彩色复印1份、彩色复印过塑1份),于2024年5月31日17:30时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填报“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审批表”“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项目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名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21日17:30时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填写《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表》《元谋县南繁冬夏季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XXX冬繁基地项目建设投资预算表》《元谋县南繁冬夏季国家级制种大县2024年度—XXX工厂化育苗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6月14日17:30时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项目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1、项目遴选相关申报表(附件:1-5);

2、实施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基地规模(流转土地)证明材料;

4、新型经营主体简介、单位和个人征信报告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林开宇 尹润金 0878-8211779

  附件:制种大县项目申报表1-5


  特此通告



                                 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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