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局属各事业单位、县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
根据《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楚水通〔2024〕20号)和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
(一)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含特殊人才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二)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含特殊人才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三)水利水电工程师;
(四)水利水电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二、申报范围对象
全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人员准备材料以《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人员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以下简称《评审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已填写好的《评审表》原则上不得反复涂改。
2.《推荐评审水利水电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要求:根据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1份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
4.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国民教育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全日制教育学历(最高学历)、工作后在职教育学历等)、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
5.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6.学术成果。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高技能人才,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有论文的按以下要求复印装订:论文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论著报送原件。学术报告要求: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畅,结论正确,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专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7.业绩成果。能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材料。要求:材料真实。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8.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楚雄州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成一册,《一览表》牢固粘贴于资料袋(盒)正面。
9.公示材料。要求: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并附公示情况说明和公示情况照片,装订成册。
10.申报人员证件照。证件照为本人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为4.5:7-6:7,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为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E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328191111111111。
所提供材料,2页以上复印件请双面复印。
(三)推荐部门报送材料
1.《XX州(市)、单位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4)纸质、电子版各1份。要求:统一用Excel制作,请勿合并单元格或拆分单元格,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由申报单位统一进行填报,加盖申报单位(部门)公章的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元谋县水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进行汇总上报。
2.职称证书信息表。要求:由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填写,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申报审核时间
(一)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线上申报)。按《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7日,评审会审核申报材料时间为7月8日至8月9日。
(二)中级、初级职称申报时间(线下申报)。
1.中级职称申报由元谋县水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统一收集,在规定时间内报州水务局,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24年7月10日前进行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职称申报。
2.初级职称申报材料以事业单位,乡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单位进行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前。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三)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评审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解读、解答,指导申报人员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引导申报人员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职能职责。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要求和申报规定,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审核同意推荐的,将《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无公示材料情况说明和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在申报职称过程中,除对应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有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原件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携带审核。
2.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有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提供的劳动合同需经人社部门备案。原件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携带审核。
3.《承诺书》2份。要求:1份放入评审材料装订成册,1份放入评审材料不需装订。需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的地方需手工签字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有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原件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携带审核。
5.申报人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1份。
线下职称申报工作所需各类表格,可到元谋县水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进行拷贝,联系人及电话:滕春荣,0878-6104018,13628789937。
附件:1.2024年度正高、副高水利工程职称申报
2.202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中职、初级称评审附件
元谋县水务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