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2024年3月14日作出了潘迎春、邓永先等9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劳鉴委鉴定结论 |
1 |
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 |
潘迎春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灵活就业人员(元谋土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邓永先 |
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3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明刚 |
工伤伤残六级 |
4 |
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肖海云 |
工伤伤残九级 |
5 |
元谋县人民医院 |
李俊伟 |
工伤伤残九级 |
6 |
元谋县人民医院 |
仁礼会 |
工伤伤残九级 |
7 |
永平成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字正红 |
工伤伤残十级 |
8 |
元谋县物茂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
陈 燕 |
属于工伤旧伤复发 |
9 |
元谋土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分公司 |
邓 晏 |
属于工伤旧伤复发 |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