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2023年12月7日作出了李灿若、向林波等8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劳鉴委鉴定结论 |
1 |
灵活就业人员(元谋县农机厂) |
李灿若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 |
向林波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3 |
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 |
舒艳琼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4 |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
刘正玉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5 |
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 |
赵树松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6 |
云南万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文灿华 |
工伤伤残九级 |
7 |
元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角光莲 |
工伤伤残十级 |
8 |
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肖海云 |
属于工伤旧伤复发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