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税 告 〔2023〕 1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序号 |
文书字轨 |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自然人 |
委托代征范围 |
代征期限起 |
代征期限止 |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姓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现居住地地址 |
1 |
元谋税委〔2022〕3号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元谋县分公司 |
133******** |
毕光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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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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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内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
2022-04-01 |
2025-03-31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销售收入3%,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税额5%,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印花税 印花税 销售收入,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税额2% |
2 |
元谋税委〔2022〕2号 |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元谋县分公司 |
136***** |
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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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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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内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
2022-01-19 |
2025-01-19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增值税销售收入3%,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5%,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印花税 印花税销售收入,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2% |
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