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杨方卫、文宗梅等15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元谋县甘塘小学教师兼总务主任杨方卫同志,2023年10月17日10:55分,到教学楼楼顶上检查水路故障情况后从天窗梯下四楼时,不慎踩空摔到四楼楼顶上,导致右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元谋县元马小学教师文宗梅同志,2023年10月9日07:38分,骑车去双龙校区上班途中,在元谋县元昆路泷湖壹号小区路口路段,发生无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三、元谋县元马中学体育教师白晓江,2023年10月7日16:35分左右,在元马中学校内大路中段为九年级320班学生做换脚起跳示范动作时,左脚不慎被崴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四、元谋珏成劳务建筑有限公司钢筋工冯世兵,2023年10月11日15:30分在尚书溪岸(二期)建设工程钢筋加工 场地 操作钢筋切割机进行钢筋切割时,左手被断裂的切割机皮带弹出后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五、云南元谋旅游经营有限公司水电工李志新,2023年10月18日14:20分左右,在物茂土林风景区员工宿舍区二楼楼顶更换太阳能热水系统时,真空管突然爆裂,李志新左手、左胸、左侧腰部、左腿被喷出的高温水蒸气和热水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六、天津市伟胜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安装工安马列哈,2023年9月27日15:00分左右,在华能元谋物茂光伏电站项目芝麻片区工地33号方阵搬运安装材料时,不慎踩空摔倒导致右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七、元谋县中医医院劳动合同制护师康晓梅,2023年8月1日10:30左右,在元谋县体育馆2号球场参加职工运动会项目篮球比赛时,不慎发生碰撞摔倒导致左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八、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泥工刘高,2023年9月20日11:30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一期)一标段9#楼二单元4层砌砖时,左手被楼上掉下的砖砸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九、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木工张永,2023年9月19日18:00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二期)一标段S7#楼一层楼传送木方材料时,左足被楼上掉下来的层板砸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十、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钢筋工雷金花,2023年9月24日18:00左右,按要求从16#楼去15#楼绑扎钢筋途中,经过16#楼一层时,不慎踩滑摔倒导致左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十一、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泥工王甫松,2023年10月16日17:00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一期)二标段的10#楼3层外脚手架上挂外墙面网时,脚下踩滑后从3层跌落至1层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十二、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钢筋工普显安,2023年10月12日7:40分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一期)一标段9#楼旁钢筋料场用断钢机切割钢筋时,不慎被断钢机切割时弹出的钢筋打伤右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十三、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木工张胜强,2023年10月11日15:00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一期)一标段5#楼车库上面的风井洞处拆模时,右手避让模块过急后打在混凝土面上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十四、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泥工张会莲,2023年10月16日9:10分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一期)二标段6#楼2单元12层用手推车转运垃圾时,手推车失去重心偏移,致使张会莲右手被手推车撞在墙上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十五、楚雄面佳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许华昌,2021年11月28日17时左右,在元谋尚尚商贸有限公司的尚尚购物超市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送元谋县人民医院就诊治疗,于2021年11月30日9时多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