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法规和国家、省、州关于做好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要求,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定,2023年元谋县共提供县内事业编制岗位10个,供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5名退役士兵按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排名顺序实行差额选岗。现将具体安置岗位情况公示如下:
安置单位 |
具体岗位 |
安置人数 |
编制性质 |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
红军长征纪念馆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位 |
县水务局 |
东山大沟管理所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位 (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 |
麻柳水库水利管理所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位 (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 |
元马镇人民政府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新华乡人民政府 |
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位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平田乡人民政府 |
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位 |
江边乡人民政府 |
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位 |
黄瓜园镇人民政府 |
社会保障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位 |
老城乡人民政府 |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合计 |
|
10 |
|
以上内容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3天)。元谋县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岗位有异议,请与元谋县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联系单位: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
联系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10号附1号
联 系 人:樊应杉
联系电话: 0878-831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