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2023年6月21日作出了张志军、黎萍等15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劳鉴委鉴定结论 |
1 |
元谋智文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张志军 |
属于旧伤复发 |
2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黎萍 |
工伤伤残十级 |
3 |
重庆铜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 |
龙四明 |
工伤伤残九级 |
4 |
元谋县培英中学 |
杨鑫 |
工伤伤残九级 |
5 |
重庆铜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 |
白松云 |
工伤伤残八级 |
6 |
元谋土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金沙湖粉磨站 |
杨春林 |
工伤伤残五级 |
7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元谋供电局 |
李青松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8 |
灵活就业人员(昆明银滩体育有限公司) |
罗辉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9 |
元谋县老城小学 |
李同燕 |
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10 |
元谋县黄瓜园小学 |
黑绍成 |
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11 |
元谋县花同小学 |
杨长胜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12 |
元谋县新华小学 |
倪号 |
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13 |
元谋县清和中学 |
腾楚凯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14 |
元谋县清和中学 |
普建萍 |
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15 |
元谋县第一中学 |
杨华芬 |
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