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局属各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根据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 知》要求,结合元谋县水务局工作实际,经元谋县水务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3年7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2023年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乡镇、局属各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严格遵
守行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
3.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
本行业要求。
(二)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下列学历和资
历条件:
1.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 4 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 2 年。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及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按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精神及附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各单位为所提交的材料质量负责,因申报人员材料不齐、信息不一致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评审的,后果由各单位负责;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材料必须以事业单位,乡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单位进行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前。
(四)2023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以《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和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局《关于印发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及附件要求为准。岗位计划审批严格按《2023年度元谋县核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使用计划审批表》执行。
(五)202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所需各类表格,可到元谋县水务局组织人事股拷贝,联系人及电话:0878-6104018。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省水利厅、州水务局和县职改办发布的通知为准。
元谋县水利水电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