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黎萍、陈燕等6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元谋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黎萍,2022年7月31日至8月6日在湖南大学培训结束返回元谋后,8月7日早上在加班期间,按要求到元马镇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束后返回办公室途中,10:50分在元谋县元通街自来水公司门口路段发生负全责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元谋县物茂乡人民政府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事业工勤人员陈燕,2022年8月25日晚上19:20分左右,在乡人民政府大院操场参加第二季度工会活动集体跳绳时跌倒导致左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三、元谋县黄瓜园镇人民政府职工杨泽华,2022年8月23日早上9:30分左右,在黄瓜园镇2号街上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修剪行道树枝时,左手大拇指不慎被镰刀砍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四、昆明跃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木工周晗,2022年3月5日早上8:00分左右,在元谋尚书溪岸项目工地17幢一层商铺架子上上班时,不慎摔倒跌落至地下基坑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五、昆明跃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木工任前万,2022年8月24日早上9:10分左右,在元谋尚书溪岸项目工地19幢10楼拆厨房模板时,被掉下的钢管砸伤右足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六、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钢筋工康永林,2022年9月3日早上10:50分左右,在元谋县远达.云玺(云玺小区)钢筋料场加工钢筋时,左手指不慎被钢筋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