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以下简称“整合优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景名胜区概况
名称:元谋风景名胜区
范围:元谋风景名胜区位于滇中高原北部,北纬25°23′—26°06′,东经 101°35′— 102°06′之间。元谋县城距州府楚雄134公里、省城昆明156公里、四川攀枝花139公里,G108、S227、G5京昆高速公路、昆明至西昌动车横穿腹地,楚攀天然气管道过境新华,金沙江三级航道常年通航,是大滇西旅游环线的重要节点。元谋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丰富,内有鬼斧神工、神奇梦幻的土林世界地质奇观,有雄奇险峻的金沙江峡谷风光,由金沙江景区、物茂景区、浪巴铺景区、班果景区四个景区组成。
批建情况:元谋风景名胜于1993年9月10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审定第二批省级风景名胜区请示的通知》(云政复〔1993〕199号)文件批准建立,批复面积为15930hm²,2000坐标系矢量落图面积为15859.38hm²。
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情况
(一)整体调整情况
1.撤销
不涉及
2.拆分
不涉及
3.转化
不涉及
4.归并
不涉及
5.整合
元谋风景名胜区与云南元谋金沙江省级森林公园、云南元谋土林省级地质公园存在部分重叠,其中与云南元谋金沙江省级森林公园重叠0.02hm²,与云南元谋土林省级地质公园重叠962.93hm²。
按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规则》规定,风景名胜区与同级别其他各类自然公园交叉重叠的,原则上整合为风景名胜区。因此,将元谋土林省级地质公园和元谋金沙江省级森林公园整合入元谋风景名胜区,整合后元谋风景名胜区面积22343.43hm²。
(二)地块调整情况
1.调出地块
按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规则》,共调出斑块8个,面积751.12hm²。
2.调入地块
不涉及
(三)涉及核心保护区调整情况
不涉及
(四)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结果
将元谋土林省级地质公园和元谋金沙江省级森林公园整合入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整合后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面积22343.43hm²。
元谋风景名胜区面积变化结果
单位:公顷(hm²)
调整前名称 |
原面积 |
整体调整类型 |
从其他保护地调入面积(整合) |
从非保护地调入面积(调入) |
调出风景名胜区面积(调出) |
归并到其他保护地面积(归并) |
核心保护区调入风景名胜区面积 |
整合后面积 |
整合后名称 |
元谋风景名胜区 |
15859.38 |
整合 |
7215.17 |
0 |
751.12 |
0 |
0 |
22343.43 |
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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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合优化》决策风险评估情况
《整合优化》在前期调查摸底,以及结合《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梳理了元谋县域风景名胜区存在的问题,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成果和经验,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附件:《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规则》)要求,编制完成《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对调出调入地块进行逐一审核、分类统计,在整合优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因此,不存在风险。
四、风险综合评价
经对《整合优化》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和客观预测,本《整合优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无社会稳定风险。
五、总体效益评价
(1)确保了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是在前期摸底调查、修编工作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综合评估生态区位、主体保护对象、功能定位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开展的,并经科学评估将周边自然文化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划入风景名胜区范围,确保了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2)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调出风景名胜区内分布的大量连片稳定耕地、人工集体商品林、村庄、城镇等地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不大区域,有利于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缓解自然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
通过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解决了风景名胜区与其他保护地的交叉重叠问题,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整合优化完成后,通过调整完善保护地管理机构,配置相关人员,将有利于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保护地实现规范、高效和科学管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整合优化》编制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预案编制单位: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任彩霞联系电话:15125873062 电子邮箱:602325428@qq.com
联系地址:元谋县元马镇萃云街(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评估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7869845518
电子邮箱:MJY@horse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71号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