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刘加勇、韦世威等4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重庆铜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木工刘加勇,2022年4月11日下午16:00分,在元谋金汇双城二期金汇大商汇城市综合体项目第三标段10号楼21层加固柱子模板时,不慎跌落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元谋县佳明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机械维修工韦世威,2022年4月9日下午17:00分,在公司维修车间内用拉马设备拉轴承时,左手大拇指被拉马卡扣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三、元谋县佳明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普工李晓东,2022年4月26日下午16:00分,在公司生产车间内切纸时,左手拇指和食指被带锯割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四、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劳动合同制护士胡绍翠,2022年4月6日晚上20:00分左右,从元马镇禾阳社区进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结束返回卫生院后,去元马镇卫生院四楼冷库存放疫苗时,不慎踩滑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
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