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雷建琼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副院长雷建琼,2022年1月20日上午,对卫生院的安全生产、医疗废弃物及污水处理排放情况检查,11:10分,在检查卫生院中医康复科外墙排水管道是否通畅时,不慎踩滑摔倒,导致右膝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