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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 税告〔2022〕6号

日期:2022年04月20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税务局    点击:[]

非正常户公告

元谋税  税告〔2022〕6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2年3月3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经营地点

1

元谋有诚建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1532328********5Y

张婷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南繁村

2

元谋县双友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91532328********01

刘佐彬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上总括村

3

元谋县君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532328********0T

叶小林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上总括村

上一条:元谋县税务局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
下一条:元谋县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 税告〔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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