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 元谋税 税告〔2022〕1号

日期:2022年01月06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税务局    点击:[]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2年1月5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经营地点

1

元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91532328******8746

郭有伦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环城南路45号

上一条:元谋县税务局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2022年第一期)
下一条: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1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