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元谋县房产管理所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
元谋县房产管理所注销后,由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1年11月15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元谋县房产管理所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办单位:元谋县建设局
联系电话:13577846339 联系人:李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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