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11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1 |
云南省搏兴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NCGF897 |
王逊志 |
532328********1313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东侧滨河小区一区对面二楼 |
2 |
元谋鑫淼贸易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N4E6QX6 |
劳刚 |
532328********0016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