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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公告

日期:2021年07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我县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再分配使用率,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中央、省、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计划于2021年7月29日进行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现将办理程序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房源位于元谋县元马镇范围内,共计573套,主要分布在源达路保障房小区、永康小区、龙江苑小区、鸿源小区。

二、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0年已向我中心提交《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并经2020年1月17日参与房源分配抽签未抽到房的1393名申请人(详见《2021年元谋县公租房轮候公示名册》)。

三、分配程序

(一)《2021年元谋县公租房轮候公示名册》中的申请人于2021年7月29日到“两馆报告厅”参与房源分配抽签。抽房按名册公示的顺序,依次点名上台确认身份,抽取房号,(若更改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分房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8点开始,结束时间视现场点名情况而定,公示名册中的申请人全部都点过名后,本次分房结束。中途不设休息时间,请各位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前往参加。逾期不前往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房源抽签机会,后果自负。

(三)抽房时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方可参与抽取房源。除抽房人员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本次抽房只允许户均一人进场。

(四)抽房前所有参与抽房人员、参会单位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扫描申领并出示“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必需显示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同时提供抽房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所显示个人信息进行截屏打印,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上写上姓名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云南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印件一起现场交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无以上资料者不得参与抽房。

(五)申请人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抽取房号的,在抽签结束前可按顺序顺延点名参与抽房;在抽房结束时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由于符合条件的轮侯申请人数远大于实有房源数。本次抽房房源实行差额抽取,抽到票上注明有“房号”的,说明抽到了房源,并到台上房号登记组签字确认;若票上注有“空房”二字的说明没有抽到房源,不需确认。

四、不能参加的情形

1.未申领并提供“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抽房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四样资料者。

2.未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者。

3.不戴口罩者。

4.会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者、与国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往返人员密切接触者、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呈红码或黄码者。

5.有发热、咳嗽(体温高于37.3℃)并伴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者。

6.携带宠物者。

五、其他事项

(一)《2021年元谋县公租房轮候公示名册》可到“百度”搜索《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通知公告栏查看,也可到县保障房管理中心自行查看。

(二)对我中心公示的《2021年元谋县公租房轮候公示名册》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28日前到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老计生委)二楼咨询,逾期后果自负。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会场采用自然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入场后保持一米的社交距离,隔空就座。每批进入300人,首先进入1-300号,以此类推。未进入人员不得在场外聚集,需佩戴口罩并按要求保持1米的社交距离。所有人员不得随意摘除口罩。

(四)请参与抽房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医疗点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核酸检测地点:1.元谋县中医院:治未病科;2.元谋县人民医院;3.元马镇医院体检中心。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12238。

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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