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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工伤认定公示 (2021) 第03号

日期:2021年04月26日   作者:元谋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   来源:元谋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庆伟、马光灿等5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职工李庆伟,2021年4月6日早上7:58分左右在单位打卡上班时,突然晕倒。120医护人员到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抢救至9:21分时,李庆伟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视同为工伤。

2、元谋县元马小学高级教师马光灿,2021年1月4日早上去翠峰小学上班途中, 7:43分左右,在滨江大道小烫灶烧烤店门口路段,发生同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木工高声林,2021年3月15日早上10:30分左右,在远达.云之蓝建设项目工地13号楼17层进行拆模时,左足被掉落的模板砸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泥工徐定静,2021年3月20日早上8:30分左右,在远达.云之蓝建设项目工地3号楼13层清扫泥工垃圾时,不慎摔倒导致右手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元谋丰源劳务有限公司派遣人员王莉,在元谋县中医医院内科从事护士工作。2021年3月11日下午16:40分左右,王莉从县中医医院内科506消毒病房将紫外线灯推出准备放下灯管时,被掉下的紫外线灯管打伤左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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