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元谋县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2.采购需求:为全县160名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1-4级)、精神(1-4级)、重度肢体(1-2级)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2026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4.核心服务内容:居家托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康复护理(基础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用药提醒等)、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情感陪伴、社交支持等)、辅助性服务(生活技能培训、政策咨询、代办服务等)。日间照料服务:提供康复、文体活动、简单劳动技能培训等日间托管服务。
5.服务地点:元谋县范围内,按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对象开展服务。
二、采购项目的预算
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托养服务单价限价为1500元/人/年,采购服务人数为160人,结算按成交单价和采购服务人数结算。超过预算金额或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服务团队资质、专业设备清单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开展残疾人服务相关经验优先(可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无则注明“无”);服务团队中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护理人员、康复师或社工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5.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北京时间)
3. 提交地点:元谋县残疾人联合会二楼
五、评审标准
评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1.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40%);
2.服务团队(25%);
3.具有类似服务工作的经历经验及行业业绩(15%);
4.服务保障措施(15%);
5.对竞标单位的综合评价(5%)。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王华艳
联系电话:0878-8228069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标准及要求:根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及托养对象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建立服务对象个人服务档案。居家上门服务每次服务时长1小时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在90%以上。
元谋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