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元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及李跃芹等4户个体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欠缴税款事项予以公告。
附件:1.欠缴税款企业名单
2.欠缴税款个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
上一条:楚雄元谋供电局2021年2月计划停电公告 下一条: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取消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