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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7号)

日期:2020年06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现将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国际国内及我县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近期,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北京连续几日新增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月16日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并相应调整防控策略。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二、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只允许县人民医院接诊发热病人,各医疗机构发现特殊发热病人后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县疾控中心;10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只设1个果蔬集中交易点,元马镇果蔬集中交易在能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乡镇要加强对外来客商的登记、排查、扫码、管控、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学校、学生家庭、政府、社会等要共同发力,全力确保师生安全。

三、继续坚持“亮码扫码”通行制度,将云南健康码“绿码”作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企业、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海鲜市场、生鲜市场等生产生活场所和公园、旅游景区等户外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有效凭证。

四、各类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继续落实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佩戴口罩、留观区设置和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各村(社区)、小组以及居民小区要继续推进联防联控,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摸排措施,加强外来人员管控,突出对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排查,对进入人员应查验云南健康码,凭“绿码”通行,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六、全县人民需承担疫情防控公民义务,落实社会责任,要主动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有关情况,并按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拒不配合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七、鼓励全县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落实相关措施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视情况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878-6081275。

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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