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云2328刑初10号)赵登发等5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本局对以下5人作出如下从业禁止: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业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刑事判决书号 | 违法行为 |
1 | 赵登发 | 53**************35 | (2025)云2328刑初10号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2 | 普文才 | 53**************37 | (2025)云2328刑初10号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3 | 缪荣才 | 53**************52 | (2025)云2328刑初10号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4 | 缪永昌 | 53**************10 | (2025)云2328刑初10号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5 | 莫定宏 | 53**************3X | (2025)云2328刑初10号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特此通告。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