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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工伤认定公示(2020) 第02号

日期:2020年04月26日   作者:文任宇   来源:元谋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宝生、吴保成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云南振永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普工李宝生,2020年3月6日上午11:00分左右,在东山大沟上段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元谋县羊街镇己波龙村委会己波龙村)从工程车上卸施工材料时,不慎拌到车上材料跌落到车下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元谋新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工吴保成,2020年3月20日上午11:00分,在元谋县机关幼儿园建设项目工地教学楼三楼做线管管槽时,不慎从2米多高的脚手架上跌落到地板上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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