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引导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经研究,决定对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对象
(一)在辖区范围内发现的非法入境人员、近14天内国(境)外入返元谋县未向当地社区(村委会)报告且未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的人员;
(二)瞒报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三)境外入返元谋县应集中隔离而故意逃脱集中隔离的人员;
(四)其他重大隐患情形。
二、举报内容
包括境外入返人员姓名、住址、入返前所在地或停留国家
(地区)、入境时间、入境口岸(通道、便道)等信息。
三、举报方式
知情者发现以上行为的,请及时拨打有关乡镇举报电话:
元马镇:0878-6104066
黄瓜园镇:0878-8354137
羊街镇:0878-8391000
老城乡:0878-8313000
物茂乡:0878-6104265
平田乡:0878-8314000
新华乡:0878-6104222
江边乡:0878-8351012
姜驿乡:0878-8350000
凉山乡:0878-8222998
四、举报奖励
对提供非法入境人员、近14天内国(境)外入返元谋县且未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等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500元以上奖励。属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已经掌握的入境人员线索,不纳入举报奖励范围;同一情形有多位举报人的,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
五、举报处理
对所有国(境)外入返元谋县人员未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务必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
(二)相关单位在受理举报过程中,对举报人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举报人举报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