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新冠肺炎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期间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楚防空办〔2020〕3号)文件精神,表达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牺牲的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思,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年4月4日(星期六)上午10时在县城区组织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此次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的目的意义
表达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牺牲的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思和沉痛悼念。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警报类型为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
三、注意事项
1.此次全县防空警报鸣放活动,是全国性哀悼活动鸣放,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发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保证警报鸣放期间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2.鸣放期间,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必须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3.任何人不得趁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