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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住建局    点击:[]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元谋县2025年度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及专业

(一)申报评审对象。元谋县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规定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专业。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等专业(附件8)。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正常申报。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19号)(附件9)件要求。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按《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附件10)文件规定执行。

(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职称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事(职称)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

四、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填写完毕后按A3纸排版打印中缝装订1式2份,贴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按照申报程序,送各级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无法通过网上查询核查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出具书面说明,审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逐级提交审核。

4.转系列申报人员提供已取得的同级别职称证书复印1份。

5.单位聘书、年度考核结果或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聘书、年度考核结果;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

6.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7.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按照(附件9)文件规定执行。

8.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按照(附件9)文件规定执行。

9.职称申报承诺书(附件3)。

10.综合情况表。需要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公示第二天起算)(附件4)。

11.公示情况说明(附件5)。

12.资格评审名册(附件6)以单位汇总,分别以A3版面一式2份及电子形式报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7)电子版。

13.近期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格式要求: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

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包含“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经办人签字、复印日期、单位公章,同一项材料包含多页的,在第一页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骑缝章。

五、规范申报行为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四)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未经用人单位审核的材料不予受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审核行为负责,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未履行审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职业道德等情况把关不严的按照《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20〕57号)(附件11)规定处理。

(五)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变更职称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六)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的履职年限计算是指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对应层级职称的任职年限。

六、评审材料清退及证书办理

(一)材料返还。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余附件不予返还;未通过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不予返还,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返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职称证书办理。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实名注册后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各单位和个人应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由元谋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9日—9月22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8212921。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3.职称申报承诺书

4.综合情况表

5.公示情况说明

6.2025年度职称资格评审名册

7.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名称一览表

9.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10.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

11.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元谋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 附件【附件1——11.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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