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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乌东德水电站下闸蓄水的通​告

日期:2020年01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对《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蓄水计划及调度方案》的批复意见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移民工作办公室关于提请关注乌东德水电站下闸蓄水期间安全等事项的函》(移函〔2020〕22号)的相关要求,乌东德水电站计划于2020年1月15日正式下闸蓄水。为确保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水时间及蓄水影响范围:计划下闸蓄水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乌东德水电站正常蓄水位975.00米高程以下(淹没区)区域及影响区。

二、2020年1月15日以后,严禁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和游乐活动,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对已采集的沙石、淹没区耕种的作物等必须在2020年1月15日前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放弃,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三、鉴于目前龙街大桥、江丙公路暂不具备通行条件,为保障姜驿乡和江边乡面前村、阿柱河村人民群众出行(江边乡小平地村群众蓄水期间的出行暂时从武定县绕行),正常通往姜驿乡和江边乡阿柱河村、面前村的车辆、行人、县交运局批准的横渡船根据蓄水计划水位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继续通行,正常过往的车辆、行人只能沿黄瓜园至姜驿公路、江边至丙弄公路等指定道路通行,严禁到正常蓄水位975.00米以下公路以外的区域。除上述人员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正常蓄水位975.00米以下的区域。黄瓜园至姜驿公路、江边至丙弄公路正常蓄水位975.00米以下路段、江边横渡船停止使用时间根据龙街大桥、江丙公路进展情况和乌东德水电站蓄水计划水位情况另行通知。

四、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坍塌或滑坡。广大人民群众要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地段,密切注意河道水位变化,防范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村民、其他人员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

六、县搬迁安置办、自然资源、水务、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蓄水安全稳定。

七、蓄水影响区域江边乡、姜驿乡、物茂乡、黄瓜园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群发短信等多渠道的媒介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安全宣传,提醒群众注意蓄水期间和蓄水初期的安全,在蓄水位975.00米高程以下边界位置、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组织巡查人员加强库区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区和影响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蓄水影响区域有关单位和群众要支持和配合乌东德水电站下闸蓄水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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