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文件要求,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现将2019年度四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2019年四季度(第二批)公益性岗位补贴108人,补贴金额180900.00元,社会保险补贴108人,补贴金额244252.75元,合计:425152.75元。(大写:肆拾贰万伍仟壹佰伍拾贰元柒角伍分)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0日止,共3天。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878-8216745。
附件: 元谋县人社局2019年4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名册(第二批)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