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元谋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元谋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元政通〔2018〕35号)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决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编码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二、备案及编码登记范围及时间
元谋县范围内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及编码登记;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使用之日前30日内完成备案及编码登记。
三、备案及编码登记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发现—最下面的小程序输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标示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CRAES””—机械机主登记入口—注册—个人注册或单位注册—按提示步骤输入完整)进行填报有关资料办理备案登记;标识编码申领地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网上申报提示“机械备案已完成”,经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审核通过后,凭微信小程序中的密码领取环保标识编码)。
四、其他事项
下一步,元谋县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备案及编码登记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时进行备案及编码登记的,将不得进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范围内使用。
咨询电话: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0878-6081177
特此通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