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马忠奎、李端渊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四川省会东县鲁吉镇鲁纳村1组41号村民马忠奎,2018年10月9日与四川富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元谋建科凤凰郡商住小区29-30号楼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19年3月1日下午17:20分左右,马忠奎在元谋建科凤凰郡商住小区29号楼18楼支楼梯时,不慎摔倒,肋部顶在水泥横梁上导致肋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元谋县楚菱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员李端渊同志,带领学员去双柏县锦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教考中心进行科目三考试。 2019年7月19日考试结束后返回元谋途中,在18:40分行驶至元双路离元谋28千米处靠边停车休息,李端渊在上厕所途中,不慎踩滑摔倒导致右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