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正文

元谋工伤认定公示 (2019) 第04号

日期:2019年04月24日   作者:元谋县人社局   来源:元谋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耿顺兴等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元谋康氏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耿顺兴,2019年3月4日下午15:00分左右,在老城乡河坝街康氏种苗大栅维修通风口电机过程中,左手食指不慎被电机绞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云南省金沙江木材水运局木材交易市场水费收费员李青春,2019年3月21日上午9:30分,在22号场地收费时,不慎跌倒导致左手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上一条:元谋县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奖候选(单位 )个人名单公示
下一条: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元谋县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价格定价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