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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元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6-0022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全县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灾害救助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州工作部署,近日,《元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完成修订并正式印发。现就其主要内容和修订要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预案》印发以来,上位法规和上位预案先后更新,县级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也有调整,原《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响应分级衔接、灾情信息报告等方面已不完全适应现行要求。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等法规对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预案制修订、演练、培训作出具体规定;二是《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楚雄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元谋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先后修订,县级预案须衔接配套、同步更新;三是机构改革后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职能需要重新明确,避免职责交叉和空白;四是近年来灾害救助中形成的灾情会商、快速核拨、集中安置等有效做法,需要在预案中固化。为此,县人民政府组织修订出台《预案》,与《元谋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元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步修订,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并印发。

二、修订后预案基本框架

《预案》共8章,主要包括:一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二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三是灾害救助准备,明确预警预报信息通报和六项救助准备措施。四是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规定报告制度、时限要求和信息发布方式。五是应急响应,按一级至四级分级,逐级明确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并对启动条件调整、响应联动、响应终止作出规定。六是灾后救助,规定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七是保障措施,涵盖资金、物资、交通通信和信息、救灾装备和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保障以及宣传培训演练8个方面。八是附则,明确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更新与管理、参照情形和生效时间。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更加明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研究重大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分析研判自然灾害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震局局长和县应急局副局长担任,承担传达落实、形势分析、风险会商、协调救助、日常运转五项职责。委员会设立专家委员会,为重大决策和规划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救助准备和灾情管理更加规范。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水务、地震等部门及时向委员会办公室通报预警预报信息,委员会办公室结合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开展预评估,视情采取通报预警、加强值守、调拨物资、派出工作组、报告上级、发布信息六项准备措施。灾情信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坚持首报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台账要全,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谎报;重特大自然灾害第一时间报告,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实行“先报后核”,启动响应的灾害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10日内完成审核汇总;干旱灾害旱情初期初报,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1次,灾情解除后核报。

(三)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更加精细。应急救助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一级响应由委员会主任决定启动,启动条件为因灾死亡(含失踪、失联)5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00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1000间或300户以上、干旱需政府救助3万人以上;二级响应由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由委员会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四级响应由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提出建议、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启动。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民族地区、脱贫地区等特殊情形,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四)灾后救助环节更加完整。过渡期生活救助,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因次生灾害威胁无法返家、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等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明确规模、建立台账、下达资金。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受灾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级部门简化手续、特事特办,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以工代赈、贷款优惠、政策扶持、自行筹措等途径解决,科学选址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无法避让的必须采取工程防治措施。冬春救助每年9月下旬开展调查评估、10月底前完成统计核实并编制台账,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更加具体。资金保障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原则,建立县、乡救灾资金分担机制,救助资金、工作经费、物资保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中央、省、州、县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灾情稳定后及时清算。物资保障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立储备库(点),储备能够满足启动二级响应需求的救灾物资并留有安全冗余,实行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同时明确交通通信信息、救灾装备和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保障,以及宣传培训演练要求,县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防灾应急演习。

四、责任与附则

《预案》明确,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及党纪、政务处分等有关规定处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预案修订本级救助应急预案,报县应急局备案;《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文: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