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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元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6-0022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对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省、州最新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响应处置流程、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省、州工作部署,近日,《元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完成修订并正式印发。现就其主要内容和修订要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预案》印发以来,上位法规和上位预案先后更新,县级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也有调整,原《预案》在指挥机构设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响应分级衔接等方面已不完全适应现行要求。一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对预案的制修订、备案、演练、培训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楚雄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元谋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先后修订,县级预案须衔接配套、同步更新;三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发生变化,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需要重新明确,避免职责交叉和空白;四是近年来事故处置中形成的指挥协同、现场管控、信息发布等有效做法,需要在预案中固化。为此,县人民政府组织修订出台《预案》,与《元谋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元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步修订,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并印发。

二、修订后预案基本框架

《预案》共8章、2个附件,主要包括:一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二是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6个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乡镇应急机构。三是预防与预警,明确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四是应急响应,明确分级响应、Ⅰ级至Ⅲ级响应、Ⅳ级响应、现场处置、信息发布和应急终止。五是后期处置,明确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六是应急保障,涵盖队伍、资金物资、技术、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维护、通信、保险8个方面。七是预案管理,明确监督检查、预案演练、宣传培训、责任与奖惩。八是附则,明确预案解释、预案修订和生效时间。2个附件分别为预案启动格式文本和新闻发布稿格式文本。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指挥机构更加清晰。县人民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各位副局长担任,承担信息收集汇总报送、救援力量物资调度、新闻发布和督促工作小组落实等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指挥长按预案第四章规定确定。

(二)工作小组设置更加实用。预案明确按事故情况临时成立现场应急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善后工作组、新闻报道组、专家技术组、事故调查组6个工作小组,并逐组明确组长来源和职责任务。其中,医疗救治组组长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新闻报道组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事故调查组在发生一般事故时由县应急局局长担任组长,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时根据上级政府安排指定人员参与。

(三)响应分级与事故等级严格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事故等级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认定。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在县应急局成立指挥中心,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应急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待上级政府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后,县级指挥部在其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生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县应急局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长由县应急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四)信息报告时限更加刚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县应急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处置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五)现场处置和保障措施更加具体。现场处置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主要任务是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排查控制危险源、断电断气断水、实施交通管制等,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应急保障明确队伍、资金物资、技术、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维护、通信、保险8个方面,其中救援相关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含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必要时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四、责任与附则

《预案》明确,对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案》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每3年至少修订1次,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文: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