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18〕1号
为了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对新机构成立以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清理,共有1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内容需要修改。现将《元谋县人民政府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通告修改的文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元谋县人民政府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的解读稿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