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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1401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1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公复〔2022〕2号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4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白玉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识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元谋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和议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第49号提案交由张爱华副局长负责,交警大队具体承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答复意见,张副局长于8月20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2022年年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元谋县城城区的所有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实地调研,对设置不合理的交通信号灯立即进行整改,尤其是发祥路、滨江大道、凤凰大道、元双路、元昆路等重点路段,结合现实过往的车流、人流等交通状况,对各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如凤凰湖公园周边的滨江大道、凤凰大道,由于早晚行人过往较多,则适当延长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时长,确保行人的安全通行;发祥路、元双公路、永武高速公路等重点公路的城区主干道,过往车辆较多较为频繁,则适当延长行车道上的绿灯时长,确保车辆通行效率;西门街口、元双路口、石云医院路口、金汇双城路口、元谋大酒店路口等交通较为复杂的路口,信号灯通行规则调整为单点通行,有效地避免和减少路口车流交叉现象,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在金殿坡头交叉路口、元双路出入口等多处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地段对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和物理隔离栏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我县城区已设置29座交通信号灯,全部能正常使用。针对滨江大道(实为凤凰大道)下穿永武高速公路设置高强度刹气大灯不合理,严重影响驾驶员视线,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交警大队经过现场调研后确认,该灯光过强确实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已将凤凰大道下穿永武高速公路下行线限高杆上的摄像头补光灯拆除,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环城西路环岛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一是增设环岛绕行标志牌及绕行引导指示标志;二是在交叉路口西南角处设置了总长度为140米的三角形道路中央车辆导流隔离栏;三是在凤仪路北端设置了12米长的道路中央隔离栏。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解决了车辆在此路口随意逆行、随意占道行驶、随意掉头等安全问题隐患。同时,元谋县公安局在凤仪路上设置了4个限速标志牌,在凤仪村、高岩子等村庄岔路口处设置了交通安全太阳能曝闪警示灯,在元双公路与凤仪路交叉路口、凤仪村岔路口、高岩子村路口、火车站路口等安装了7个路面监控摄像头,在凤凰山顶安装了1个鹰眼摄像头,能有效地覆盖包含环岛岔路及元谋西站路段的道路交通实况。

年内,我局启动“巡交所”融合构建“巡防处”一体化作战模式。整合飞马特警大队、交警大队、元马派出所警力,以“交通共管、堵点共排、乱点共治、警情共处”为原则,形成集治安巡逻防范、交通秩序治理、社会面综合管理服务为一体的联勤联动联控、多要素合成作战的动态城区社会治理模式,在重点部位管控、群体性事件处置、人员密集区域防暴恐、打击犯罪、追捕等工作中快速反应,不断提升警务实战效能和社会治理实效。

在此,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

元谋县公安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永飞 1370878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