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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918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1〕18号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8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打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按照省、州相关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和职能职责,高度重视此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于9月底前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或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坚决清理“红顶中介”,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文件的通知》落到实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州、县、市、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统计表》《州、县、市、区技术性服务情况统计表》和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报告(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于9月22日16:00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含电子版)汇总上报。同时,为做好下步现场检查准备工作,请各部门于9月19日16:00前确定1名联络员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戴常波,电话(传真):8215139、13638749800,邮箱:407925919@qq.com)。

二是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云南省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云南省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于9月底前及时调整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中各部门录入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保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达100%。事项调整情况将适时抽查检查,并纳入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和年终考核。

附件:1.《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8号)

2.州、县、市、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统计表

3.州、县、市、区技术性服务情况统计表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

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67号)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8号).pdf
附件2 州、县、市、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 州、县、市、区技术性服务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pdf
附件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6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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