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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2021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430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1〕8号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3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元谋县2021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2021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2021年州、县烟叶生产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烟叶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楚雄州2021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楚政办发〔2021〕1号)文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分烟叶政策落实、烟叶生产管理、烟叶收购管理、任务目标完成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烟叶政策落实(20分)

1.烟叶工作专项经费(10分)。各涉烟乡镇制定政策落实烟叶生产工作专项经费办法,以各乡镇2020年返回烟叶税费总额为基数,安排不低于20%的烟叶返还税作为乡镇烤烟生产工作经费的计1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强化责任考核(2分)。各涉烟乡镇要把烤烟生产纳入年度乡村组干部职工工作考核重点,根据全县考核办法落实考核责任,强化结果运用。未开展考核扣2分,扣完为止。

3.计划分解(3分)。乡级及时分解下达村组烟叶计划,规范签订烟叶合同的计3分。计划分解文件缺失的每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平均分配烟叶合同,每发现1户扣0.5分,扣完为止;私下交易合同谋取不当利益,每户口0.5分,可扣出负分;以烟叶合同计划为手段强制烟农生产其它作物,每户口0.5分,可扣出负分;截留计划的,此项不得分。

4.核心烟区保护(5分)。各乡镇按照元谋县永久烟区保护规划要求按期完成永久烟田、核心烟区规划,制定永久烟田保护办法的得2分,未完成规划和制定办法的不得分。核心烟区稳定种烟的计3分,核心烟区被等其它产业侵占的,每侵占100亩扣1分,可扣出负分。

(二)烟叶生产管理(40分)

1.品种纯度(5分)。严格落实烟叶品种纯度管控措施,确保品种纯度的计5分。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品种布局,同一乡镇布局超过1个品种的,每多1个品种扣1分,扣完为止;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发现烟农自育苗的每个点扣1分,可扣出负分;田间发现种植非规划品种的每个点扣1分,可扣出负分;工商交接中工业企业发现品种不纯的,每个批次扣1分,可扣出负分。

2.优化布局(5分)

(1)确保轮作(2分)。轮作率达到90%及以上的计2分,轮作率低于9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连片种植(3分)。优化布局,坚持连片种植,山区连片不低于50亩、坝区连片不低于100亩的计3分,发现零星分散种植的每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发现连片中大面积种植其他作物的,每个连片扣0.5分,扣完为止。2021年在全县范围内的连片计划工作中,各涉烟乡镇的乡级样板不得少于一块,村级样板根据各乡镇的烟区规划来进行有计划布局。

3.按节令抗旱移栽(20分)

(1)按期完成预整地(5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的计5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

(2)按期完成移栽(5分)。5月10日前完成移栽,且膜下小苗移栽面积占比达到70%的计5分。未按时完成移栽面积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膜下小苗移栽面积每不足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栽足栽实(10分)。实际移栽面积与风险面积相符的计10分,移栽面积不足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4.烟叶烘烤(10分)

(1)烘烤管理(5分)。健全各级烘烤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切实有效开展工作的计5分。人员配备不到位、管理考核不到位、培训指导不到位的,每1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

(2)烘烤效果(5分)。烟叶成熟采收、分类采编、科学烘烤等措施落实到位,烟叶烘烤效果好的计5分,烤后烟叶中含青、枯烟、杂色占比多的,每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烟叶收购管理(10分)

实行约时定点定量均衡交售,收购现场秩序良好的计10分。日均交售进度突破合理范围,被上级通报的,每个收购点、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收购站点烟叶收购秩序混乱的,每个点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四)任务目标完成(30分)

1.生产收购任务目标(5分)

完成下达烟叶收购计划总量的计5分,未完成的此项不得分。

2.烟叶质量任务目标(10分)

烟叶收购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的计10分,每项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绿色生态任务目标(10分)

(1)清除田间残膜(3分)。全面实施集中清除处理田间残膜的计3分,未实施的不得分,田间地头发现随意丢弃废旧地膜的,每片扣0.3分,扣完为止;未完成残膜回收任务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2)烟叶安全(3分)。根据上级2020年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超标样品数量占比10%(不含10%)以内的扣0.5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30%(不含30%)的扣1分,超标样品数占比30%-50%(不含50%)的扣2分,超标样品数占比50%及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3)烟叶农残管控(4分)。切实加强烟叶高危农药残留管控力度,农残不超限的计4分,田间鲜烟叶和烤后干烟叶农残超限率的每1个百分点扣0.1分,可扣出负分。

4.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目标(5分)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的计5分,未按时按质完成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一次性通过州级验收的不扣分,二次通过州级验收的每项扣1分;未一次性通过省级或国家局复验的该项计0分。

二、考核结果应用

(一)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得分折算计入元谋县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下年度计划分配以及出口备货分配的依据。

(二)全年考核结果与烤烟税收返还挂钩。全县财政继续执行10%烟叶税返还政策,全年考核排名顺序前两名的乡镇全额兑现,其余乡镇按照考核得分比例兑现;以2020年各乡镇烟叶税为基数,各乡镇新增烟叶税收按照50%金额兑现。

三、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元谋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验收,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县。

(二)本考核办法由元谋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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