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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水务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3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906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水复〔2019〕22号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09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朝平、张志洋、胡才邦、杨华川、王坤、鲁成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谋县属南亚热带干热河谷气候,年平均气温22℃,年均蒸发量是降雨量的4.8倍。近年来,随着我县农业产业不断提质增效,各种农业基地数量快速增长,以及土地种植收益的快速增长,土地及荒山流转开发种植水果、蔬菜面积不断扩大,需水量也相继增加,未经审批私自建设取水井的情况越来越突出,且基地农业和生活用水都以机井水为主,地下水开采量大,造成目前群众担忧人饮紧张的局面。

针对开采地下水用于农业生产的问题,元谋县水务局于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5月2日对全县地下取水井进行清查统计,全县共清查出机电井6380眼,年取水量为137万立方米。依据清查情况,我局将依托县人民政府制定《元谋县地下水开采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正在编制中。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是在元谋大型灌区供水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用水的区域内,除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备用应急的取水井外,其它取水井全部依法封停或填埋。

二是依法对专业凿机队和凿井人员的管理。凡是未经审批的取水井,依法追究凿井队和凿井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拒不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取水户,我局将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上线进行处罚,并强制填埋取水井。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按照《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洲地下水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楚雄州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划定元谋县地下水保护红、黄、绿三级区,红色区域禁止取水许可审批,黄色区域限制取水许可审批,绿色区域经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通过后方能审批。确保地下水取水后能自然补水,保持自然平衡。

四是实行节奖超罚和举报制度。加强对《元谋县改革试点项目区超定额累进加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执行力度,对节约用水的用水户给予奖励,对超定额用水的用水户进行处罚。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对未批先建的基地凿井作业人和凿井人进行举报,查实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的用水方针,加大对农业基地生产大户、农户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广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先进技术,鼓励、支持节约地下水的行为,增强对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优先的理念,提高全县人民节约和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政协元谋县委员会提案答复反馈意见表

元谋县水务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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