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的目标,为帮助更多楚雄州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优秀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实施办法》(州人民政府公告第51号),现将我县2022年关于申报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2年参加高考并考入本科及以上的元谋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5000元/生,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当年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元谋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学生。
2022年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评审时,家庭经济困难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单亲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家庭子女优先(如果存在多个特殊困难类型的学生,请分别到不同县级部门盖章)。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参与申报评审,如因灾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报,但申报时必须提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重特大疾病诊断证明等。
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等所有免费教育院校或专业的学生、预科生,获得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政策的不纳入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四、所需材料
1.《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3.学生父母及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查验;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6.《入学报到证明》,请申报学生注意10月1日前将《入学报到证明》交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按时上交将取消奖励资格。
7.学生本人元谋县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农行卡正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备注:所需上交的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都是一式一份,原件都要进行查验。不接受影印件,字迹不清,上交材料不符合规范的取消评审资格。就读师范类、医学类、军事类非免费专业的请提供学校学费缴费证明。
五、材料提交时限
9月15日以前,不按照时限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六、提交材料地点
元谋县第一中学2022年高三毕业生和县外就读普高毕业生,统一在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地址:元谋县元马镇体育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正常休息);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878—8212028。
通告内容以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实际公文为准,有需要申请的学生可到元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领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