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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何处罚?

日期:2019年08月01日   作者:   来源:州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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