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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四次)中标结果公告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一、项目编号:4532328JH202300459

二、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四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四次)

供应商名称:丽江大觉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花明小区商住楼B段

中标金额(万元):436.4693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四次)

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四次)

施工范围:本次抢险加固范围为大敦子遗址重点保护区,2006年5月国务院将大敦子遗址,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一级文物保护遗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规范执行。整个遗址被东西流向的张二村河及其支流所包围,处于高于河床约14米的河旁台地。大墩子遗址重点保护区高出南北两侧河沟的台地及台地南面自东向西流 经遗址的季节性河沟,勘察范围东西长170米,南北宽15~67米,勘察面积约6000 平方米。本次修缮范围为大墩子遗址重点保护区,内容主要包括遗址文物本体文化层剖面抢险工程,遗址文化层绿化护坡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丽昆

执业证书信息:文物保护工程 责 任 工 程 师 :ZRGC2015144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晓勇(业主代表)、黄建彪、李贵发(主任)、张林、李玲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 标准、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 委(2011)534 号文的规定收取,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支付。

金额:3.3552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0878-821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3506

联系方式:0871-63210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878-821105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元谋县财政局0878-821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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