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元谋县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配套物资采购项目四标段专用配方肥(缓释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9年05月07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元谋县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配套物资采购项目获准采购,获准文件为《元采办2019(79)号文件》。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元谋县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配套物资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采购资金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资金比例:100%为财政资金。

    3. 资金落实:已经落实

    4.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此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3.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货品名称

基本指标

单位

数量

1

专用配方肥(缓释型))

总养分≥40%(其中:N的比例不低于15%,P2O5的比例不高于10%,K2O的比例不低于15%),达到GB/T23348-2009国家标准;重量40公斤/袋。

90

4.货物基本要求

    1. 供货要求:

      1. 2019年6月20日以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填报更短的供货期)。该供货期已经包含投标人在向采购人全部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自愿承诺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并按约定完成供货、配送、验收、使用培训、不合格退换货等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时间。

      2. 逾期交货违约金:1000元/天(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3. 供货地点:元谋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所供货品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少于20个月。

      5. 确保按照投标文件中明确的相关承诺及产品质量进行供货,采购人也按相同的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抽检,若发现存在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的,视为中标人质量违约,采购人拒签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元谋县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不良行为记录。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 在合同签订以后,采购人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进行供货。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2. 验收标准:

      1. 外包装验收:无破损,无污染,包装完好。

      2. 标签标识验收:标识清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抽样开袋验收。

    3. 产品质量违约:

      1. 交货质量抽检不合格违约:10000元/次,如果发生两次交货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 产品质量不合格违约:如因中标人所供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烂根死树、严重污染等情况经招标人核实的,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 中标人自行承担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非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相应营业许可或执业许可证书及肥料登记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理表及损益(或利润)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报了“生产、物流现状及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各提供一份2018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在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未发生因为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约或不恰当行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存在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

    1. 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本条下的注意事项自行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无需现场报名);

(2)800.00元/份,开标时收取招标文件费,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其投标被拒绝。

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内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2、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8时00分至2019年5月15日17时30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1日09时0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注:(1)供应商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一份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响应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

(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截标前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报价截止时间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等信息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站长

      电话:15096436618

    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

      联系人:刘工、杨工

      电话:15887250809、13608808646

上一条: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配套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太阳能杀虫灯成交结果公示
下一条:元谋县原垃圾处理场陈腐垃圾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