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下旬,民政局开展民政资金发放督查工作,督查工作分两组进行,由2名副局长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对全县十乡(镇)2017年以来的民政局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的方式进行。
督查组认真听取乡镇领导汇报,仔细查阅相关资料,走村串户调查补助对象领取资金情况。通过督查,对乡(镇)发放民政救助资金出现的问题给予了及时纠正,并对发放中一些客观现实进行了探讨,进一步完善发放手续。通过检查,各乡镇能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专款专用,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民政救助资金的社会效益,为构建和谐元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