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27日进入汛期,到目前根据气象部门的最新通报,2018年雨季已经结束。汛期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期,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元谋县安监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促进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防范重点。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9号)的有关要求,以及省州安监局的相关具体要求,我县提前筹划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本县矿山实际制定《元谋县非煤矿山企业暨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2018年4-5月份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范围覆盖2座地下矿山、25座露天矿山、4座尾矿库、4个排土场等全部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检查突出尾矿库、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排土场等防汛重点区域,明确7项生产环节(区域)和28个主要风险部位作为企业汛期安全防范重点。
二是领导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拉网排查。县安监局组织成立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了专家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主要检查防汛度汛、隐患排查、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现场作业安全等重点工作,共指出问题和隐患97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强化应急管理措施。
三是通报相关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为强化汛期监管责任,提升专项检查实效,分别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相关企业进行全县通报,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整改期限,并附问题和隐患清单。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隐患,严格管理措施,加强对尾矿库坝体、防洪系统、排渗系统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检查巡查。
四是强化“回头看”督导,加大复查执法力度。县安监局将执法检查作为推动隐患整改的重要抓手,采取重点督查、逐项复查的方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巡查,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经复查仍存在问题和隐患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影响汛期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则责令企业采取局部停产、停止运行等措施。今年汛期期间,共对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预防性的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0万元。
五是突出应急管理,督促做好值班保障工作。进入汛期,督促各矿山、尾矿库企业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防汛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妥善应对。